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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选任4325名人民陪审员

责编:bjb   来源:   中国法新网  更新时间:2018-11-30 22:43

  北京将选任4325名人民陪审员

  西城等13个区将于12月5日发布选任公告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提出申请

  本报讯(记者孙莹)北京市将在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延庆13个区选任4325名人民陪审员。东城、密云、门头沟三个区因人民陪审员数额已达到法定数额要求,不参加此次选任。各区将于12月5日统一发布选任公告,明确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事项。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提出申请。这是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大会上了解到的。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八周岁;(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但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此外,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三种选任方式产生,以随机抽选方式为主。各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于12月5日统一发布选任公告,明确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事项。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区司法局提出申请,按照选任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登记填报信息,并到区司法局指定的地址现场提交材料。通过随机抽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区司法局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征询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向。

  接着,各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依法开展资格审查,并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当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选。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经向社会公示后,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并进行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 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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