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假印章和虚假材料就判公司支付所谓的巨额“借款”是职务侵占还是诈骗?
知名刑辩律师贾霆:涉嫌诈骗罪,应严惩
独立撰稿人 李海波
借款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的公章是假的
法律何在?
2016年12月29日,庄泰公司不服晋中中院判决上诉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高院审理裁定(2016晋民终574号):并明确指出借款金额疑点、必要时可对印章进行司法鉴定等,从而裁定撤消晋中中院一审判决,本案发回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5年3月6日,庄泰公司针对案涉6份书证中的印章系伪造的犯罪行为,向太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报案,该局于2015年3月12日对该案立案侦查。庄泰公司称在刑事侦查中,柳江武拒不配合提交上述6份书证原件,称其只选择民事诉讼,不愿追究石健平、田芳刑事责任,以此逃避公安人员调查。面对其异常的行为和有悖常理的反应,足以产生对其所诉债务不真实的合理怀疑。
太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破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