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电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交通部近日印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交通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撰文表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更加注重与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扶贫脱贫、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协调,不能一味追求数量和规模的增长。要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还要增加资源开发、金融支持、鼓励捐助捐款等筹措资金方式。
吴德金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新改建农村公路127.5万公里,99.24%的乡镇和98.34%的建制村通上了沥青路(水泥路),大力推动了农村“出行难”问题的解决。在取得瞩目成绩的同时,农村公路建设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安全防护不足、建设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建设任务仍然较重,建设压力较大。为全面完善“四好农村路”制度体系,破解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瓶颈,交通部修订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顶层设计。
吴德金指出,要全方面统筹,注重农村公路建设的地域特点和安全、环保因素,发挥其最大效益。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要更加注重与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扶贫脱贫、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协调,不能一味追求数量和规模的增长,要确保“修一条路,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效益。
二是坚持安全至上。质量安全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第一要务。目前,个别地区农村公路特别是桥梁建设质量安全事故仍有发生,亟需转变建设理念,从只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转变,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建设转型发展。
三是坚持生态环保。绿色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农村公路建设要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从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实施等各环节,遵循生态环保的根本要求,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农村公路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多样,各地差异巨大。在保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标准,选择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这是处理好标准与经济、标准与环境问题的有效对策。
吴德金表示,此次《办法》修订聚焦突出问题,认真吸收地方经验,注重发挥地方、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着力解决地方主体责任不落实、资金难筹措等堵点,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供了实施路径和政策举措。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主体方面,《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细化了在资金保障、扶持发展等方面的职责。按照“县道县建、乡村道乡建”的原则,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道建设的责任,首次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是村道的建设主体,解决了村道建设无据可依的问题。同时,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办法》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实施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路基和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建设,并获得报酬,让群众具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群众的劳动成果得到更好的保护。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办法》充分吸收各地从实践中总结的成功经验,制定了分类管理的制度,根据规模、功能、技术复杂程度,划分重要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对于规模小、数量多、技术简单的一般建设项目,在招标、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要通过合并程序、多个项目打捆打包等方式,简化建设程序,提高管理效率。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方面,《办法》明确,要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增加了资源开发、金融支持、鼓励捐助捐款等筹措资金方式。在使用方式上提出中央补助资金使用允许地方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让农民群众提前受益。
农村公路技术标准方面,《办法》提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应当密切联系地方实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要坚持绿色发展,在设计上要做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对于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结合旅游等需求设置休息区、观景台。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农村公路质量安全方面,《办法》明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保修期和质量保障金制度,推动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 “三同时”制度,排水、防护、交通安全等附属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建一条、成一条、群众满意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监督管理方面,农村公路建设具有总体规模大、单体工程小、项目分散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督管理的难度。在充分吸收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办法》提出了“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随机抽取建设项目、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加强行业监督。强化“七公开”制度,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信息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