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8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简称北京市检四分院)依法审查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本市首例大气污染案件于8日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将择期宣判。
在当日的庭审中,北京市检四分院的出庭检察人员依法履行了宣读公益诉讼起诉书、举证质证、参加法庭调查、进行辩论并发表意见等职责。
公益诉讼起诉书中提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皮各庄二村村西的生产基地从事钢结构制造过程中,喷漆工艺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喷漆场地未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大气环境,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市检四分院立案调查后认为,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侵害大气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北京多彩联艺国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据了解,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是北京检察机关首次出席公益诉讼七人合议庭法庭。
庭审中,出庭检察人员积极适应《人民陪审员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保护公共利益这一核心,详细向法庭展示每一项证据,既突出专业导向,更强调说理沟通,全面展示了公共利益因被告的行为而受到侵害的事实,努力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取得了良好的出庭效果。
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北京检方特别呼吁民众共同行动,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完)